高中生休学规定
高中生休学规定
高中生休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休学条件
学生因病需要长期治疗,并且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
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例如家庭原因、学业原因或精神原因。
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
学生无故旷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
高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休学。
看病次数少于3次者不予办理休学。
休学程序
学生及其监护人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
休学手续应在正式办理完毕后以该时间为准。
休学期限
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但可延长至两年,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年。
休学期满后,学生应及时申请复学。
复学与续休
休学期满后,学生可以复学,但须符合复学条件。
如果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学生应持省级医院证明办理续休手续。
监督与保障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保障。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高中生休学政策的监督,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规定整理而来,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