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学招生条件
上海中学招生条件
当前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基本框架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
招生批次
自主自招
名额分配
平行志愿
名额分配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比例保持65%不变。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比例增加至6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评价面试取消,改为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满分50分)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即赋50分,不合格酌情扣分。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非上海生源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国际课程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0%。
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时间和程序。
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户口所在区报名。
非本市常住户口学生满足一定条件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学业评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总分为750分。
其他变化
中职校自主招生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数从3个增加到5个。
中职校提前招生志愿数从4个调整到3个。
以上信息根据2024年3月1日发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整理得出。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动,建议关注官方最新公告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