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提高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7〕5号),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得到了提高。具体如下:
中央高校的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12000元提高至15000元,即每月增加250元。
地方高校的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提高至不低于13000元。
发放方式按照每年12个月计算,4月份补发之前月份应提高的部分。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支持博士生培养工作,调动青年高端人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