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办幼儿园的政策

河南省民办幼儿园的政策

河南省针对民办幼儿园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准入制度

幼儿园的举办需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办或中心学校申报,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核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许可证》。

民办幼儿园在取得办园许可后,还需依法办理《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许可。

班额规定

幼儿园的班额设置通常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农村学前班不得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可能会适当减少。

安全与卫生

幼儿园需要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械,在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并与公安部门联网。

幼儿园入园时,需要查验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并督促未完成接种程序的幼儿及时补种疫苗。

幼儿入园前应到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园。

收费管理

“公建民营”幼儿园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需遵循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