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供货商要求
幼儿园食堂供货商要求
幼儿园食堂在选择供货商时,通常会有一系列的要求,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法注册:
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营许可: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信誉良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无不良记录:
近五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和无违法违规行为。
稳定供货:
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和配送能力,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价格合理:
所供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食材质量要求
新鲜食材:
食品原料新鲜,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质量检测:
每批次食品原料需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
时令蔬菜水果:
要求绿色、新鲜,无破损、无污染、无变质现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
肉类检疫:
肉类必须具有肉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制品具有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标准:
大米符合GB/T 1354-2018标准,牛奶包装上应印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合格证明:
预包装食品必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或SC认证。
配送要求
配送时间:
根据不同食材类型有特定的配送时间要求。
送货清单:
每次配送需随货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付款方式:
货款结算通常为每月一次,按财务要求划账结清。
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食品索证制度:
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
其他注意事项
价格优惠:
报价通常为超市价格下浮3-5%。
经营范围:
供应商的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合同签订:
与食堂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等条件。
以上要求可能因地区、具体政策及幼儿园的具体需求而有所不同。供应商在申请成为供货商时,需要仔细了解并满足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