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供货商要求

幼儿园食堂供货商要求

幼儿园食堂在选择供货商时,通常会有一系列的要求,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法注册:

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营许可: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信誉良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无不良记录:

近五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和无违法违规行为。

稳定供货:

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和配送能力,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价格合理:

所供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食材质量要求

新鲜食材:

食品原料新鲜,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质量检测:

每批次食品原料需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

时令蔬菜水果:

要求绿色、新鲜,无破损、无污染、无变质现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

肉类检疫:

肉类必须具有肉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制品具有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标准:

大米符合GB/T 1354-2018标准,牛奶包装上应印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合格证明:

预包装食品必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或SC认证。

配送要求

配送时间:

根据不同食材类型有特定的配送时间要求。

送货清单:

每次配送需随货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付款方式:

货款结算通常为每月一次,按财务要求划账结清。

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食品索证制度:

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

其他注意事项

价格优惠:

报价通常为超市价格下浮3-5%。

经营范围:

供应商的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合同签订:

与食堂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等条件。

以上要求可能因地区、具体政策及幼儿园的具体需求而有所不同。供应商在申请成为供货商时,需要仔细了解并满足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