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工业厂房测绘标准

赣州工业厂房测绘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容积率

高新区、经开区和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5。

其他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2。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应不低于40%。

绿地率

绿地率不超过20%。

厂房层数

鼓励建设多层工业厂房,除有特殊工艺要求外,不得低于3层或高度不低于12米。

轻工业标准厂房应在4层以上。

配套设施

经市、县国土资源会同城乡规划等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工业厂房的合理规划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