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园教师编制

宁夏幼儿园教师编制

宁夏幼儿园教师的编制情况如下:

教职工与幼儿比例

宁夏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一般按照1:7-1:10配备,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编制保障

对于编制未达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将加大保障力度,逐步提高配备比例。

对于已核定编制但未按标准配备的公办幼儿园,政府可根据实际核定人员标准,专项予以保障。

未核定编制的公办幼儿园一般核定编制不超过3名,主要用于园长等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应根据同级政府核定的岗位专项保障。

资格要求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注册

教师实行每5年一次的资格审查制度。

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师德表现和培训学时作为定期注册的重要条件。

以上信息根据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宁编办发〔2020〕106号)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