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省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背景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河北社科院”)成立于1978年,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为了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专门人才,推动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河北社科院特制定本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 招生专业:
(1)哲学
(2)经济学
(3)法学
(4)教育学
(5)文学
(6)历史学
(7)理学
(8)工学
(9)管理学
- 研究方向:
各专业招生方向详见《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 招生对象:
(1)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 招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任务。
四、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河北社科院官方网站或相关通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社科院官方网站,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携带相关材料到河北社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内容及形式
- 考试内容:
(1)笔试: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具体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 考试形式: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面试:采用开放式提问、答辩等形式,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六、录取及培养
- 录取原则:
(1)德才兼备,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综合评定。
- 培养方式:
(1)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可保留原工作单位,参加河北社科院组织的课程学习和科研活动;
(2)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学制根据专业及研究方向进行调整。
七、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 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2)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执行。
- 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河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根据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3)河北社科院奖学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 河北社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488号
联系电话:0311-86012345
电子邮箱:xx@hebskas.com
- 河北社科院官方网站
网址:http://www.hebskas.com
特此公告。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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