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指导要点

幼儿园收费指导要点

幼儿园收费指导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公办幼儿园收费

保育教育费:根据幼儿园等级(省优园、市优园、合格园)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分别为450元/生·月、360元/生·月、280元/生·月。

早期保育教育服务: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教费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80元/生·月。

托管服务:在非保教时间提供,可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生·月的托管费。

民办幼儿园收费

非普惠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类别(省级示范园、城市一类园等)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

收费原则

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类定价、区域平衡、公益性、动态调整、价格浮动。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办园成本、服务内容等合理定价。

收费项目

学费:包括学杂费、教材费等。

生活费:包括午餐费、午睡费等。

活动费:包括户外活动、校外实习等费用。

保教费:包括保育、教育等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毕业典礼、校服等费用。

收费方式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月收取,不得跨月预收。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应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退费办法

幼儿园因故造成幼儿连续缺勤,应退还相应的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

收费监管

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家长应关注幼儿园收费公示栏了解收费信息。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其他费用。

争议解决

家长如对收费有疑问,可首先咨询幼儿园,如幼儿园无法解释,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动而有所不同。建议家长在缴纳费用前,仔细阅读幼儿园提供的收费明细,并与幼儿园确认收费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