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中学统筹入学条件
海安中学统筹入学条件
海安市初中统筹入学条件如下:
城区统筹入学对象
符合“户证一致”要求,但不符合获证时限要求的城区入学儿童;
入学儿童家庭的户籍、房产均在城区,但两者地点不一致;
入学儿童只有城区户籍但不能提供相应房产证的;
在海安城区务工、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本市非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城区创业、务工的;
其他按政策应该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非城区统筹入学对象
幼儿园、小学、初中招收户籍在其施教区(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请注意,这些条件可能会根据海安市教育局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