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武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如下:

成立时间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必须拥有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在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技术领域要求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且选择的领域范围要选到4级子目录。

科研人员比例要求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积工作183天以上。

研发费用要求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诚信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并且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需在系统如实填写出具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对委托代理机构编写申报材料的,鼓励企业在填报材料编写单位相关信息。

建议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仔细对照以上要求,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自查,以确保符合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