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在职硕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授予

清华大学在职硕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授予

一、招生对象

清华大学在职硕士招生对象为在职人员,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在职人员。招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清华大学在职硕士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涵盖了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

  1. 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球科学等;
  2. 工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
  3. 管理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等;
  4. 经济学: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等;
  5. 法学: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
  6. 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艺术学等;
  7.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
  8. 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等。

三、学位授予

  1. 学位授予条件

清华大学在职硕士学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授予硕士学位:

(1)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
(2)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4)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1. 学位授予程序

(1)课程学习:学生需在规定学制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具体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学位论文: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并经导师审核同意。

(3)答辩: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后,需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提出是否通过答辩的意见。

(4)学位授予:答辩委员会通过答辩后,学生需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由校长或授权代表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1. 学位证书

清华大学在职硕士学位证书由清华大学统一制作,证书上注明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授予学位等信息。学位证书是学生在清华大学学习经历的证明,也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四、其他事项

  1. 学费及资助

清华大学在职硕士学费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执行。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等资助。


  1. 毕业就业

清华大学在职硕士毕业生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政策,可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总之,清华大学在职硕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授予,旨在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严格的学位授予程序,确保学位授予的公平、公正、公开。希望广大在职人员能够抓住这一难得的学习机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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