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年小学入学政策
深圳2020年小学入学政策
深圳2020年小学入学政策
1.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深圳市户籍儿童或少年。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或少年。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或少年。
2. 招生流程
申请学位:2020年4月下旬开始招生宣传,5月上旬进行学位申请。
资格审核:5月中旬至6月中旬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学位安排:6月下旬统筹安排学位。
名单公布:7月上旬公布小一新生名单。
3. 免试就近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必须遵守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片区范围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
禁止通过面试、面谈等方式“掐尖”招生或提前招生。
4. 其他要求
义务教育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取消直升生。
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包括分班管理、学籍管理和规范课程教材管理。
建立考核和问责机制,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5. 区域差异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调整。
例如,宝安区要求房屋材料时间需在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光明区对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家庭有特殊说明,福田区和盐田区对租房家庭的居住证明有具体要求。
以上信息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