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导航地图测绘资质

电子导航地图测绘资质分为 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具体资质要求和承揽范围如下:

甲级测绘资质

承揽范围:地形图、教学地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

人员要求:测绘专业高级4人,中级8人,初级28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60人。

技术装备:外业数据采集设备30台(套)(定位精度≤10m),具备导航地图编辑系统。

乙级测绘资质

承揽范围:不得从事世界和全国政区地图、超出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教学地图编制。

人员要求:测绘专业高级1人,中级2人,初级3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9人。

技术装备:外业数据采集设备5台(套)(定位精度≤10m)。

申请条件

法人资格:申请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兼职。

技术装备和设施:需具备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如外业数据采集设备和导航地图编辑系统等。

技术和管理体系:需具备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审批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