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低保条件
武汉市低保的申请条件如下: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居民。
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
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保标准(人均每个月940元)。
家庭成员人均货币财产不超过3万元,但因大型手术、器官移植等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经核实后据实豁免。
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等(普通二轮摩托车和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者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我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1.5倍,住房包括办理了产权证、使用证、房产交易备案合同的住房和没有办理权证的农村宅基地住房(非危房)等。
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建议您在申请低保时,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