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无废城市
广东在“无废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试点城市的选择
2021年2月,《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布,确定珠三角9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梅州市和信宜市作为试点城市。
建设进展
到2022年4月,珠三角9市全部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肇庆市印发《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4-2025年)》,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2023年7月,广东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粤东西北各地均开展了“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阳江、韶关、河源等地已印发实施。
建设成果
珠三角9市作为“无废城市”试点城市,均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任务,并建成多个国家级项目。
2022年,全省615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政策,办理增值税退税16.9亿元,绿色信贷余额达2.07万亿元。
建成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15万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纳入平台管理。
广东全省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达2814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约1.6亿方/年,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270万吨/年。
政策支持
广东省通过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固废跨区域协同处置等措施,在全省域“无废城市”和“无废湾区”建设上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