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地落户政策
天津市外地人落户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引进人才落户
学历型人才:
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资格型人才: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不超过30周岁;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
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
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积分落户
外地人可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积分入户,需满足在津具有合法职业和稳定居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
积分指标包括4类共12项,包括基本分和导向分,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
建议: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如具备高学历、高级职业资格或创业经历,可优先考虑引进人才落户或创业型人才落户。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可考虑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逐步积累积分,达到要求后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