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使用规定
申根签证使用规定
申根签证的使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签证类型
入境签证:分为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
过境签证:允许旅客在申根区内从一个国家过境到另一个国家。
停留时间
签证持有者可以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停留不超过3个月。
若逗留超过90天,需申请国别签证。
签证有效期
申根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90天。
签证有效期包括额外的15天,但总停留天数不得超过签证上标注的允许停留时间。
签证申请
原则上,签证应由主要目的地国家或首次入境的申根国家颁发。
签证申请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入境、过境事由。
旅行证件
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以确保旅行者能够顺利离境。
签证使用
申根签证在申根区内有效,持有申根签证的旅行者可以在申根区内自由旅行。
申根签证持有者若需前往申根区外的某个特定国家,必须向该国申请签证。
逾期居留
若签证持有者超过签证有效期停留,将被视为逾期居留,并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保险要求
持有申根签证的旅行者需要确保有有效的旅游医疗保险,以覆盖整个逗留期间,包括额外的15天。
请根据您的具体旅行计划,仔细检查并遵守上述规定,以确保顺利使用申根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