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招生政策

中学招生政策

当前中学招生政策的主要特点如下: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招生信息、计划、办法、标准和结果需公开。

遵循志愿与择优录取原则:

尊重学生志愿,结合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特长测试结果,按志愿顺序录取。

属地招生原则:

公办普通高中通常在所属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招生。

公民同招原则:

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范围内同步招生,禁止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借读。

禁止跨市域招生:

普通高中不得违规录取其他市域的学生。

招生计划形式:

包括统一划线招生、特长生招生和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使用统一招生平台:

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使用中考平台统一组织招生。

招生信息发布与备案:

招生宣传资料和招生简章需备案审批后才能宣传,招生计划公布后可在官网和平台上发布。

指标到校政策:

部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简化报名手续,推进网上报名和材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