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房申请条件
广州申请人才房的条件要求如下:
持有相关人才证书
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A证)》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B证)》。
杰出专家、优秀专家及青年后备人才
处于管理期内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及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
社保缴纳证明
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户籍或居住登记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劳动或聘用合同
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工作与社保要求
在广州工作3个月或社保(提供工作证明)。
人才引进或本科学历(非全日也可)年满18岁。
广州户口(集体户口也可)。
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单位6个月工作证明)。
公务员类型。
无自有住房
本人及其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无房产转移记录及购房优惠政策
申购人须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无房产转移记录、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社保缴纳年限
户籍家庭须累计缴纳社保满3年,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无社保年限要求,硕士须满1年、其他人才须满2年。
年龄要求
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特定区域要求
例如,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申请人才住房,还需满足特定区域内的条件,如无自有产权住房、未享受购房补贴等。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时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人才房前,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咨询所在区的人才服务部门,以确保符合所有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