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年)

领取条件

缴费要求: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就业情况: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生产经营困难、客观条件变化、劳动者违纪、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情形。

登记与求职: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

金额计算:

失业金标准通常为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但最高不超过本市低保标准的3倍。

支付期限:

失业金从申请当月的次月开始支付,每月一次,直至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或失业金享受期满。

一次性领取:

参保每增加12个月,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相应增加一倍,最多不超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乘以24个月。

领取期限

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

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意事项

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前6个月为基本失业金,后6个月为较低的就业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培训、就业创业扶持等帮助就业的政策。

以上信息根据2023年发布的数据整理,具体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