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才房申请条件
青岛市人才房申请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或具有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工作与贡献要求
在我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
户籍与就业协议要求
已在青落户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柔性引进人才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型人才住房)。
全职工作人才额外条件
在我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租赁型人才住房可放宽至在我市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的人才。
高等学校专科、本科层次人才的学历以及研究生层次人才的学历或学位,需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