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才房申请条件

青岛市人才房申请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或具有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工作与贡献要求

在我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

户籍与就业协议要求

已在青落户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柔性引进人才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型人才住房)。

全职工作人才额外条件

在我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租赁型人才住房可放宽至在我市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的人才。

高等学校专科、本科层次人才的学历以及研究生层次人才的学历或学位,需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