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轮电动车新政策
武汉关于两轮电动车的新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管理
居民住宅区应划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充电场所。
鼓励安装电梯电动自行车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设施。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管理单位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设备和场所,并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在监督检查、火灾调查、宣传培训等工作中,可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或有专门知识的人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火灾损失鉴定和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技术服务。
明确应纳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单位范围和管理要求,鼓励单位运用消防物联网技术。
处罚措施
新《规定》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电动自行车号牌应按规定安装,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丢失的应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领或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