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

2023年南京医保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并完善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

通过优化整合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合并为新的门诊统筹政策,实现基本医保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转变,提高门诊保障待遇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提高门诊待遇水平: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省定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80%的基础上,对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实行封顶线管理,上不封顶。同时,取消起付标准,并提高门诊费用上限,年度门诊费用限额从原来的3333元-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实施费用分段保险,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1000元(含)以下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60%;

1000元(不含)-5000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0%-85%;

5000元(不含)-1.5万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5%-90%。

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保障:

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将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费用负担相对较重,适合在门诊治疗的疾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在原四大类门特病种基础上,新增9类病种,共计13种。同时,加强对特殊病种的监管,规范特殊病种的审核和结算流程。

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政策:

建立门诊个人账户,每月按照一定比例从工资总额中提取并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具体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建立健康管理服务包: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健康体检内容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并增加体检项目,推动门诊健康管理服务的常态化、规范化。

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完善基金预算和控制机制,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南京医保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推动医保制度的持续优化和完善。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