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家庭病床办理条件

青岛家庭病床的办理条件如下:

患有常年不能间断治疗的慢性重病,或已取得门诊大病资格的老年患者

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

符合住院条件,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

具体办理流程为:

患者或家属需填写《家庭病床或老年医疗护理审批表》,并携带患者近期治疗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首次办理者,市医保经办机构会派人到患者家中查看病情,审批通过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上网登记,患者的治疗和结算参照住院管理,相关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

建议您在申请家庭病床前,先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了解详细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