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测绘准入
在厦门从事测绘业务活动,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和程序:
资质要求
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测绘资格证书》、《收费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测绘任务合同书等证件和文件,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测绘资格证书认证和测绘任务登记手续,并在《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活动。
采用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测绘业务应采用厦门地方统一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国家高程系统和厦门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
审批程序及时限
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审批工作由福州市和厦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审批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结果上网公开。
证书颁发
测绘资质证书由福州和厦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打印,并分别加盖“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测绘资质审批专用章1”(福州)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测绘资质审批专用章2”(厦门)。
业务范围
测绘业务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技术要求
测绘业务需遵守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如《城市测量规范》、《地籍测量规范》、《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地形图图式》等,并执行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收费标准》。
其他规定
测绘业务开工前需将技术设计书报市土地局审查批准,任务完成后需及时提交全部成果、成图和技术总结。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