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房购房资格

深圳人才房购房资格主要根据申请家庭的资格条件分为四个队列,具体如下:

第一队列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本市户籍条件限制),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第二队列

申请人人才认定标准与第一队列相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第三队列

该队列的具体条件未在提供的信息中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一定年限、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等要求。

第四队列

该队列的具体条件未在提供的信息中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一定年限、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等要求。

社保条件

申请人需参加深圳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但如果是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也可。

住房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或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年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