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公务员考试科目
深圳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应用、资料分析等内容。
《申论》:根据不同职位分为《申论》(Ⅰ类)和《申论》(Ⅱ类),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
针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党史党建、生物医药、公共卫生、规划建设、经济金融、财务审计、信息技术、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安警察等,也可能需要加考专业科目。
建议考生根据具体报考职位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科目的复习,以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