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教师要求
鲁东大学教师要求
鲁东大学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包括: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 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 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 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7. 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全面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8.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为合格及以上,其中教师岗位兼职人员按规定减免部分教学工作量;
9. 教授每年至少为学生开设1次学术讲座或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举行1次学术报告;
10. 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均须合格。
教师岗位的面试通常包括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