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装配率要求

南京市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如下:

住宅建筑

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50%。

所有住宅建筑(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应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

公共建筑

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40%。

新开工项目

包括南京主城区和东山、仙林、江北三个副城在内的中心城区,所有新开工项目100%推进装配式建筑。

土地出让

同一地块内必须100%采用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这些要求旨在推动南京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行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实现节能、节水、节材、节时、节省人工和减少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