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适用房过户
西安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签订买卖合同
双方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并补齐价款。
缴纳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产证五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出售方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出售人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申请交易和网签
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网签后,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提交必要材料
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买卖双方需携带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适用)、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税费缴纳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