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口随迁政策
南京的户口随迁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条件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职业资格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随迁政策
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南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南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上述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
落户顺序
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
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