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费打折不开发票

餐饮服务费打折不开发票是 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向顾客提供发票是其经营义务之一,无论是否打折,消费者都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打折是商家的一种商业行为,但开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不能成为不开发票的理由。如果商家以打折为由拒绝开具发票,实际上是在偷税漏税,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证据:

保留好打折后的消费凭证,如收据、信用卡交易记录等。

举报:

向当地税务部门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途径:

如果税务部门未能及时处理,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商家必须依法开具发票,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实际消费金额的发票。打折不开发票不仅是违法行为,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