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配套费收费标准
截至2024年,西安市城市配套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主城区范围内 (东到洪庆,西到纪阳,南至长安滈河,北至渭河):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50元计征。
临潼区、阎良区及泾渭新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计征。
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40元计征。
国家及省政府确定的试点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元计征。
对不便于核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
按工程总造价的5%计征。
对未建设天然气或集中供热设施的县(区)
在收取或确定城市配套费具体收费标准时,要按10%、12%比例相应扣除天然气或集中供热部分收费。
建议:
具体项目在缴纳城市配套费时,需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和类型,参照最新的收费标准进行缴纳。
对于特定区域(如试点镇、未建设天然气或集中供热设施的地区),需特别注意收费标准中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