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暖气收费标准
西安市的集中供暖收费标准主要分为按面积和按热量两种方式。
按面积计费
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
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计算公式:
居民总热费 = 供热建筑面积 × 5.8元 × 4个月
非居民总热费 = 供热建筑面积 × 7.5元 × 4个月
按热量计费
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
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即1.74元/平方米·月(5.8元/平方米·月 × 30%)× 供热建筑面积 × 4个月。
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即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 × 70%)× 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优惠政策
城市低保户:享受优惠热价为22元/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
申请流程:低保户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向所在小区供热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由供热单位统一办理热价优惠手续。
建议
提前规划:了解供暖时间和收费标准,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节能措施:在供暖期间合理使用暖气,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如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定期清洁暖气设备等。
咨询与投诉:如对供暖费用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当地供热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