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

杭州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人才类型

申请人需为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包括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部属单位人才)、各区认定的区级人才,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硕士学位或副高级技术职称者、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享有国家政府特殊津贴者、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者、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名医生等。

户籍和居住证

申请人需具有杭州市户籍,或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如果申请人是外地注册的,仍然可以在杭州申请购买人才房,且没有社保要求。

社保缴纳

申请人与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对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需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累计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住房情况

申请人在杭州市区无房,且自落户杭州未满5年的,可以购买第二套房。经认定的人才落户未满5年的,也可在杭州购买第二套房。

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会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供应情况动态调整。

建议:

申请人应仔细对照自身条件,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对于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才服务窗口,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