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入户办理条件

深圳市办理户口的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且不满48周岁。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在深圳市有合法产权住房或合法租赁住所连续满5年。

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

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学历及社保要求

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且在缴深圳社保。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且在缴深圳社保。

国(境)外本科以上学历且拿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5周岁以下,且在缴深圳社保。

中级职称,中专学历以上,45周岁以下,且在缴深圳社保。

特殊人群

具有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本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本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随迁入户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积分入户

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