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测绘保密规定解读
四川省测绘保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目的和依据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及其他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和保管单位。
职责
各单位应落实保密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负责成果的归档、保管、借(查)阅、移交、销毁等管理责任,使用人员对使用中的成果承担直接责任。
密级确定
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测绘成果的密级,难以确定的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请示。
基本规定
各单位保密委员会每年与各部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部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个人。
涉密测绘成果管理
涉密测绘成果必须由资料部门保管,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确需复制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保密检查
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或会同同级保密管理部门开展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涉密测绘成果使用与管理,以及设备设施配备情况等。
对外合作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使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应按照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相关规定执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防止泄密,并明确各级单位和人员的保密责任。建议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和管理单位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地理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