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餐饮 > 四川省餐饮发票税额 四川省餐饮发票的税额主要根据纳税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分: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率为6%。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率为3%。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此外,外卖服务作为餐饮服务的一部分,同样适用6%的税率。 建议餐饮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应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选择正确的税率,并确保合规操作。一般纳税人应充分利用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以降低税负。小规模纳税人虽然税率较低,但不能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应更加关注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