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餐饮发票税额

四川省餐饮发票的税额主要根据纳税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分:

一般纳税人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率为6%。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率为3%。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外卖服务作为餐饮服务的一部分,同样适用6%的税率。

建议

餐饮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应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选择正确的税率,并确保合规操作。

一般纳税人应充分利用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以降低税负。

小规模纳税人虽然税率较低,但不能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应更加关注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