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自行车2023年新规定

2023年深圳市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严查无号牌违法

对于未上牌(含黄牌过期、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依照《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罚为: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在限行路段被查处的,将依照《特区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第一款规定,扣留车辆并处罚款。具体处罚标准以辖区大队开具的单据为准。

严管限行路段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将按“冲禁令”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及措施以辖区大队开具的单据为准。

严查重点违法

严查电动自行车上高快速路等重点路段的违法行为。未上牌车辆、限行区行驶且存在载多人、在中间车道高速行驶、涉嫌非法营运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严管重点车辆

严查禁止上路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

宽严相济执法

对于未悬挂车牌的车辆,如车辆已在网上预录预约登记或交验车辆后待领取牌证的,不予查处。对于未上牌的违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会现场引导车辆所有人进行置换,车辆所有人同意置换的,给予人性化从轻处理;不同意置换或放弃违法超标车的,将扣留车辆,待相应违法处理完毕才能取回车辆。

消防安全监管

深圳市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消防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违规充电与停放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个人违规者将被罚款500-1000元,单位违规者罚款金额将高达1000元至5000元。此外,电动车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等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违规停放和充电,将会受到处罚。

其他违章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