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餐饮排油烟标准

西安餐饮排油烟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的环保标准。以下是具体的排放标准:

颗粒物排放标准

餐饮业排放的油烟中颗粒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不得超过30毫克/立方米。

烟气流量与流速

不洁净烟气流量应不超过1000立方米/小时。

烟气流速应不小于5米/秒。

一氧化碳含量

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应不大于1800毫克/立方米。

油烟净化设施

排放油烟的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经由风管排出,在建筑物楼顶达标排放。

集气罩与排风系统

一般选用包含过滤、集油、集水等设备的整体生产加工。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的平直管段,其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无组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