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餐饮排油烟标准
西安餐饮排油烟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的环保标准。以下是具体的排放标准:
颗粒物排放标准
餐饮业排放的油烟中颗粒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不得超过30毫克/立方米。
烟气流量与流速
不洁净烟气流量应不超过1000立方米/小时。
烟气流速应不小于5米/秒。
一氧化碳含量
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应不大于1800毫克/立方米。
油烟净化设施
排放油烟的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经由风管排出,在建筑物楼顶达标排放。
集气罩与排风系统
一般选用包含过滤、集油、集水等设备的整体生产加工。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的平直管段,其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