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烫伤怎么处罚案例
何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详情:何某因感情问题与女友发生口角,在火锅店内用火锅汤烫伤女友面部,并持菜刀将女友砍伤。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
判决结果:何某被丰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赔偿女友经济损失3.7万余元。
朱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详情:朱某在火锅店内因与女客人林女士言语不合,用塑料方盒盛了滚汤的开水直接浇在林女士身上,导致林女士受伤,经鉴定为7级伤残。
判决结果:鹿城法院一审认定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10个月。同时,火锅店经营者徐某被判赔偿林女士人身损害赔偿金23.7478万元。
李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详情:李某在吃火锅过程中,因情绪冲动掀翻火锅,导致滚烫的火锅泼洒向周女士,造成周女士受伤。
判决结果: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李某某烫伤案
案件详情:6岁男童李某某在火锅店用餐时,因同伴触碰折叠简易餐桌导致热茶水烫伤右腿。
判决结果: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涉事火锅店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同伴承担3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10%的责任。火锅店需赔偿李某某13046.41元。
颜某烫伤案
案件详情:颜某在火锅店就餐时,因店员遮挡视线未提醒避让铜锅,被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