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超范围经营罚款案例
上海市某餐饮公司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
违法事实:上海某餐饮公司在疫情期间复工营业,通过扫码点菜系统增加了凉菜项目,包括“凉菜拼盘”、“香菜拌牛肉”、“凉拌鸭爪”,并从熟食店购买成品花生、牛肉等经营凉菜。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1431元,罚款2万元,合计21431元。
广东某餐饮店因“刀拍黄瓜”被过度处罚
违法事实:广东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该餐饮店通过外卖平台销售凉食类“刀拍黄瓜”,总销售额为204元,违法所得34元。
处罚结果:原本应考虑警告或轻微处罚,但最终被处以5万元罚款。餐饮店经营者对此表示不满并投诉。
上海某餐饮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
违法事实:上海某餐饮企业第一分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销售生食类食品“三文鱼刺身”。
处罚结果:罚款2万元。
某快餐店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
违法事实:某快餐店在饿了么、美团平台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