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低值易耗品标准表

关于餐饮低值易耗品的标准要求,可以总结如下:

单价和使用年限

低值易耗品通常指单价不超过2000元且使用年限不超过1年的固定资产。

一次性使用

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等物品虽然用于餐饮,但它们在物料用品科目核算,并不作为低值易耗品。

价值范围

低值易耗品的单位价值通常在50元到1000元之间,但这个范围可能因公司政策而异。

会计处理

低值易耗品可以在购置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需要进行资本化处理。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时,低值易耗品可以直接列入费用,不需要进行资产清查和折旧摊销。

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净值摊销法。摊销期一般不应超过一年。

其他规定

对于某些特定的低值易耗品,如厨房设备,如果价值较高,可能需要记入“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餐饮业的低值易耗品主要是指那些单价较低、使用寿命较短且需要频繁更换的物品。在会计处理上,这些物品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需要进行资本化处理或折旧摊销。具体的摊销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但通常不应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