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乙级限额

测绘资质乙级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单位成立时间和法人资格

单位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且具有法人资格。

人员要求

人员不得少于25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8人。从事测绘专业5年以上的测绘相关专业人员,可视为测绘专业人员,但不得超过测绘人员数量的50%。

技术人员要求:申请乙级工程测量资质的企业需配备不少于6名技术人员,其中至少2人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人以上需具备相关测绘专业技术资格。

设备要求

必须拥有符合行业标准的测绘设备,如GPS、全站仪、水准仪、A1幅面以上绘图仪等,并且设备状况良好。

质量检验机构和人员

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有完善的测绘成果质量保证制度。

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以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业绩要求

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作业限制范围

乙级测绘单位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具体作业限制还包括:

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三角、天文测量。

不得从事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

不得从事专业重力测量。

不得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

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

注册资金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

这些限制条件旨在确保测绘乙级资质单位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以保障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