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乙级限额
测绘资质乙级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单位成立时间和法人资格
单位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且具有法人资格。
人员要求
人员不得少于25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8人。从事测绘专业5年以上的测绘相关专业人员,可视为测绘专业人员,但不得超过测绘人员数量的50%。
技术人员要求:申请乙级工程测量资质的企业需配备不少于6名技术人员,其中至少2人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人以上需具备相关测绘专业技术资格。
设备要求
必须拥有符合行业标准的测绘设备,如GPS、全站仪、水准仪、A1幅面以上绘图仪等,并且设备状况良好。
质量检验机构和人员
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有完善的测绘成果质量保证制度。
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以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业绩要求
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作业限制范围
乙级测绘单位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具体作业限制还包括:
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三角、天文测量。
不得从事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
不得从事专业重力测量。
不得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
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
注册资金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
这些限制条件旨在确保测绘乙级资质单位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以保障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