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法规的改革
测绘法规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生态保护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2017年修订的《测绘法》首次将生态保护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纳入立法目的,强调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军民融合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新法首次提到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推动军民融合,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
资质管理和市场监管
2021年,自然资源部对测绘资质管理政策进行了修订,减少了资质类别等级,下放大部分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优化了审批流程,以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地理信息安全。
“放管服”改革
改革整体呈现出“层级高、主动性强、力度大”的特点,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推行测绘资质电子证书,降低准入门槛,压减审批时限和材料。
明确职责和强化监管
新法确立了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监管职责,建立了地理国情监测制度,要求加强不动产测绘管理、做好应急测绘保障,并强调鼓励发展地理信息产业,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
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要求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对于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实行可追溯管理,完善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条款,增加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地方立法
各地如河北省也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进一步细化和落地国家测绘法的规定,强化测绘成果保护和地理信息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