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噪音管理依据是
餐饮业噪音管理的依据主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如下: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在夜间,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的声音算作扰民。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法律上规定的噪音扰民的标准是正常居民楼白天超过55分贝,晚上超过45分贝的情况下就算是扰民了。但具体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区域而有所调整,例如医院等敏感区域可能有更严格的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这些法律法规也对餐饮业油烟和噪音污染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居民的权益。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餐饮业噪音管理的主要责任在于经营者和使用者,他们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减轻噪声污染,确保噪声排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