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经费结余有何处理方式?
2019年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经费结余的处理方式
一、背景
随着我国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我国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改进项目经费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对科研经费结余的处理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科研经费结余的定义
科研经费结余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支出低于预算支出的部分。科研经费结余可能包括设备购置费、材料费、测试分析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
三、2019年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经费结余的处理方式
- 允许结余经费跨年度使用
《意见》明确指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在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用于项目相关支出。这意味着,科研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经费结余,可以将结余经费用于项目的后续研究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
- 设立结余经费周转金
《意见》规定,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超过项目预算5%的部分,可以设立结余经费周转金。周转金的使用范围限于项目相关支出,如设备购置、材料采购、测试分析等。周转金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定期结算”的原则。
- 超额结余经费的返还
《意见》规定,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超过项目预算10%的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将超额结余经费返还至科研项目资金专户。返还后的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支持科研项目后续研究工作或补充科研项目预算。
- 加强结余经费管理
《意见》强调,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结余经费的管理,确保结余经费的合理使用。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健全结余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结余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等。
(2)定期对结余经费进行盘点和审计,确保结余经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加强对结余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防止结余经费被挪用或滥用。
四、总结
2019年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经费结余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我国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视。通过允许结余经费跨年度使用、设立结余经费周转金、超额结余经费的返还以及加强结余经费管理等措施,有助于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科研人员也应树立正确的科研经费使用观念,合理使用结余经费,为我国科研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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