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餐饮 > 大型餐饮商业体量 大型餐饮商业体量的具体标准如下: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不含3000平方米)。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至30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就餐座位数在250至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这些定义提供了明确的标准来划分不同规模的餐饮商业体量,有助于在规划、运营和市场定位等方面做出更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