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办理办法最新
截至2024年12月,测绘资质办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如下: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资质等级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专业类别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审批和管理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法人资格;
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